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8日,我局在通过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对安徽鼎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北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联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格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迪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肖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核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已没有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情节严重(具体情况见附件),提请安徽省住建厅吊销安徽鼎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北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联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格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迪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肖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报告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
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经查,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整改, 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完毕。
上诉企业整改期间,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要求的,将上报省厅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
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